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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“辩论大厅”的一个小建议。请网管过目!
“辩论大厅”办的很好!几个辩题也很有代表意义。
在实际操作中,本人想建议增加发贴者的“修改”功能一条。因为,帖子发表后,作者自己立马看后(虽然在发表前也仔细看了),也许还会有“不妥”和“未尽”之处,这时想修改而不能,应该说是个遗憾。
“修改”按钮的具体要求和功能是:
1、只能作者进行修改(显示于作者登陆的IP地址页面);
2、发表的帖子,如果已经被回复或评定,则“修改”按钮被系统封闭消失,作者不能再做修改;
3、帖子发表经过6小时后(即使无回复或评定),“修改”按钮自动被系统封闭消失,即使作者也不能进行任何操作。
4、此“修改”按钮只有一次的可操作性,作者对帖子的修改只有一次的权限。修改后的帖子不具备再次被修改的提示按钮。
本人建议不知当否。请高手指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