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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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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八格牙膏 于 2008-6-3 20:18 发表
刚上法庭上班那时我还是一个少年,处理一起离婚案件,男的下落不明,女的起诉离婚。这样的案件只要女方交足公告费履行完程序就自然能办离了。可是。。可是,那个少妇太漂亮。
一袭白裙,皮肤白晳,眼睛大大的深深的 ...
找找IP,查到是哪个法院的,就是你这种人坏了最后一道防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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